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招生校级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学院,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学费/年
|
法学
| 50人
| 2年
| 法学
| 4600元
|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未就业、未升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报名专业要求:除法学专业毕业生外均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学生申请
1.提交申请材料时间:7月23日8:00—7月25日17:00。
2.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
(3)奖励(资格)证书。
全部报名材料暂以电子图片形式发送给原院(系)辅导员。图片要求正面拍摄、清晰完整,分别以姓名+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姓名+佐证材料名称命名。
(二)院(系)汇总审核
院(系)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于7月27日17:00前,将审核确认的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的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的图片,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kjsyzb@163.com,文件名:XX学院(系)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
五、录取办法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名录取,绩点相同时,依次依据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仍相同时,按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知识竞赛获奖情况,依国家级、省(部)级、市(厅、校)级次序按级别优先原则录取,同级奖励按奖励等级优先原则录取,不区分等级者次数多者优先。
六、报到和复查
1.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2.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七、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于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附则
1.学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5.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