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5-25 点击数: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学校均不予录取。
秦皇岛校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昌黎校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镇四街河东113号
开发区校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咨询电话:0335-8076333
学校网址:www.hevttc.edu.cn
Email:kjsyzb@163.com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制作维护: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