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填报志愿分为分段集中填报和分批次征集。集中填报志愿分为四个时段进行,第一段公布高考成绩后,在6月25日8时至28日18时填报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的一志愿;第二段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7月29日13时至8月1日10时填报本科三批的一志愿;第三段在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8月10日13时至8月15日10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的一志愿;第四段在专科二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8月29日17时至8月31日10时填报专科二批的征集志愿和专科三批的一志愿。每批一志愿录取后,如院校有缺额计划,则向考生公布缺额,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填报志愿(简称征集志愿),招生院校加试和自测艺术类本、专科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
各批征集志愿时间为:
批次
| 第一次征集
志愿时间
| 第二次征集
志愿时间
|
本科提前批A
| 7月9日17时至
7月10日10时
| 无
|
本科提前批B
| 7月13日17时至
7月14日10时
| 无
|
本科一批
| 7月19日17时至
7月20日10时
| 无
|
本科二批
| 7月25日17时至
7月26日10时
| 7月27日18时至
7月28日10时
|
本科三批
| 8月6日17时至
8月7日10时
| 8月8日18时至
8月9日10时
|
专科提前批
| 8月19日17时至
8月20日10时
| 无
|
专科一批
| 8月24日17时至
8月25日10时
| 无
|
专科二批
| 8月29日17时至
8月31日10时
| 无
|
专科三批
| 9月4日17时至
9月5日10时
| 无
|
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到9月6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