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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79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学历学位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统考科类

考试类型

备注

音乐学

本科

音乐学类

省统考(联考)

声乐教学方向

音乐学

本科

音乐学类

省统考(联考)

器乐教学方向,只招乐器种类为钢琴、古筝、琵琶、二胡、竹笛、萨克斯、小提琴、扬琴、手风琴的考生

舞蹈表演

本科

舞蹈学类

省统考(联考)


美术学

本科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省统考(联考)


环境设计

本科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省统考(联考)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省统考(联考)


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要求及规则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3.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4.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录取分数依据及同分录取规则如下: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依据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

六、其他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专业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本简章的解释权归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3.本简章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办学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咨询电话:0335-8076333,8053966

电子信箱:kjsy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evtt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v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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