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转迁手续。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写信并附有效证明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0335-8076333),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户口关系是否转迁由学生本人决定(秦皇岛市三区四县的新生不需转迁)。新生如办理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用字一致;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到省、市(县);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号码相符;注明血型、身高;必须盖有户口专用章(行政章无效);本人没有身份证的要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秦皇岛校区和昌黎校区入学的新生统一户口迁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157号。开发区校区入学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18号。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保卫处。
3、入学时须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
4、新生入学时,需一次交清以下费用:
(1)第一学年学费(其他学年学费在每学年初交纳):艺术、体育本科6000元/生.年,其他本科3500元/生.年;艺术、体育类专科6000元/生.年,其他专科生5000元/生.年。
(2)第一学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为:在昌黎校区居住每生每年最高800元;在秦皇岛校区、开发区校区居住每生每年最高1200元。学校根据新生实际住宿情况收取,具体住宿费标准见本人录取通知书(其他学年住宿费在每学年初交纳)。
(3)预交第一学年教材讲义费: 600元/生。
(4)新生住宿实行半公寓化管理,学校为新生统一购置了生活用品(包括:被褥、床垫、毛毯、被罩、床单、枕套、枕芯、枕巾、毛巾、蚊帐、毛巾被)每生需交购物款450元。生活用品也可自带。
5、为了便于办理入学交费手续,新生入学交费按以下要求办理:
学费及住宿费交费采取由银行代扣代交方式,请每位学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至少前三日,将学费、住宿费全额存入随入学通知书发放的储蓄卡中,以便及时由银行扣交(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财务处,昌黎校区咨询电话:0335-2039843,秦皇岛校区、开发区校区咨询电话:0335-8076387)。由于以后学年度学费、住宿费交纳也采取此方式,即:每学年开学初提前三日将所需交纳费用存入此卡,请妥善保管此卡,如有丢失、消磁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补办。
新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者,请分校区按以下提示办理(其他不接受汇款):
(1)在昌黎校区入学的,请将款项汇入:
收款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帐 号:1300163720805050123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黎支行
在秦皇岛、开发区校区入学的,请将款项汇入:
收款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帐 号:13001635608050004111
开户银行:秦皇岛建行开发区支行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对新生进行体检。
7、新生入学后,需由所在院(系)统一购置或自备专业学习必需品。
8、新生报到后即安排军训,请每人自带陆军草绿色迷彩服一套(未带者来校报到时自购)。
9、新生入学时,9月9日、10日秦皇岛校区、昌黎校区及开发区校区均安排车辆在火车站接站。接站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
10、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或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材料,自带入学。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编:066004
昌黎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
邮编:066600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18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76333 传真:0335-8076333